政法学院前身是1992年成立的平顶山师专政史系,2005年改为政法系,2006年更名为政法学院。学院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和内涵式提升,秉承制度建院、民主办院、改革兴院、特色强院的发展理念,在人才培养、学科建设、学术研究、服务社会等方面逐渐走向成熟,形成了一条特色鲜明的办学之路。
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50余名,一线专任教师38人,博士教师12人,教授、副教授等高级职称占教职工总数的45%。近年来,学院教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,其中核心260多篇;教师主编、参编教材50余部,完成地市级以上科研项目380多项。
院长寄语
我们胸怀建设一流专业、培养一流人才的伟大愿景,坚持“制度建院、民主办院、改革兴院、特色强院”的发展目标,秉承“崇法尚治、管法融合、强基厚德、学以致用”的办学理念,坚持“质量立院、人才兴院、科研强院、合作名院”的发展战略,加快转型发展与内涵建设步伐,探索并逐步形成“办学特色鲜明,专业优势突出,服务区域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能力强”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之路。
在依山傍水、风光迤逦的平西湖畔,你有机会进入宏伟的法学、管理知识殿堂,探寻社会运行的奥秘;你有机会与教授学者一对一交流学习,在学术海洋中体验研究乐趣、培育创新思维;你有机会提高专业技能、收获职业资格,为你的就业做好充分准备。
课堂之内,你可以自信而激情地遨游知识王国;课堂之外,丰富多彩的专业实践活动等着你!如果你渴望这样的学习生活,请加入政法学院学子的行列。
我们相信: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因你的加入而更加精彩!
我们坚信: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会成为你梦想起航的理想之地!
院长 张晓东
一、特色培养
“一线四化”
我院围绕一条主线:应用型人才培养;筑牢两个阵地:注重校内专业教育和校外实习实训;主动对接三考:公务员、研究生、法律执业资格;实现人才培养四化:服务面向基层化、培养目标职业化、培养过程规范化以及实践教学全程化。
“三新人才培养模式”
一是探索“新模式”。提供多元化的专业辅修课程菜单,探索设立跨学科、强基础、重能力的联合培养体系;二是增加“新内容”。以构建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育人格局为重点推进课程改革,建立法学、行政管理专业的通识课程及模块化教学体系,全面提升学生理论素养;三是推进“新实践”。利用党政机关、法律实务部门、学生社团、“两院两中心”建设等平台,为师生提供实习实训实践机会,助力学生素质提升,知行统一、全面发展。
二、开设专业
1、法学
专业特色:人才培养始终坚持“服务面向基层化、培养目标职业化、培养过程合作化、实践教学全程化”特色,以法律实务部门的人才需求为导向,突出民商法律事务处理能力和经济法律事务处理能力的培;强调以学生为中心,注重产教融合,实现创新创业与专业教育的深度合作。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德法兼备,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、合理的知识结构,具备依法执政、科学立法、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、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,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,能在司法机关、律师事务所、企业等部门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法治人才。
2、行政管理
专业特色:以“政、事、企、教”合作育人为路径,突出政治鉴别能力、公文写作能力、信息处理能力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等“四大核心能力”培养。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,突出“一线三化”专业特色,培养和造就复合型、创新型、应用型管理人才。
培养目标: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理论、方法和技术,具有公共意识、公共精神和公共责任,具备较高的政治鉴别能力、公文写作能力、信息处理能力和行政事务处理能力,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,在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从事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招生咨询电话:0375-2077208